重庆市铜梁区炎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2024.11.08  

重庆市铜梁区炎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炎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建飞的申请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渝05清申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铜梁区炎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夏农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2024)渝05强清163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炎夏农业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后,清算组已于2024年11月7日在《中国新闻》第20266期13版中刊登发布了强制清算公告。为全面掌握炎夏农业公司职工欠薪情况,避免调查遗漏,需各职工主动联系清算组对职工债权进行登记确认,现公告如下:

  

  炎夏农业公司的职工债权人请于2024年12月22日前与清算组取得联系,向清算组登记职工债权并带上证明职工债权的证据材料【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重庆创意公园13幢4单元5层,联系人:刘璇;联系电话:13983161273】。未在上述期限内联系清算组登记职工债权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炎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