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决议

2024.04.22  

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决议

  〔2024〕渝小蜜蜂破管公告第005号

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上下午14:30时在重庆破产法庭第五审判庭通现场会议+网络会议的形式顺利召开。

本次会议由人民法院依法主持召开,会议应到债权人5家,应到债权人中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5家,本次会议实到债权人5家,占全部债权人人数比例100%。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中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5家,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2,041,460.54元,占管理人审核确认该部分债权总额的100%。

本次会议审议了管理人作的《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关于债权申报和债权审查情况的报告》并依法核查了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审议并表决了《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与表决规则》《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财产管理方案》《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财产分配方案》。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四个方案均表决通过,本决议即日生效,对全体的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管理人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