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 关于无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04.22  

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

关于无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渝小蜜蜂破管公告第004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6日作出(2024)渝05破申4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2月28日作出(2024)渝05破81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为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向债务人了解并查阅债务人提供的材料,管理人未了解到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存在欠付职工薪酬等职工债权的情况。经管理人与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忠县税务局取得联系并寄发债权申报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向管理人反馈并未查询到欠缴社保信息,截止本公示之日未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资料。管理人于2024年3月8日在全国企业重整信息网发布了《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破产清算案 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并于2024年3月21日在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注册地忠县忠州大道巴王路23号负二楼张贴公示了该公告。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查到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存在欠付职工薪酬等职工债权,为维护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可能存在的职工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忠县小蜜蜂英语培训中心管理人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