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文件
关于公开选任破产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正祥破管公告001号
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祥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于2020年6月24日作出(2020)渝05破申2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肖朝素申请债务人正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五中院于2020年7月14日作出(2020)渝05破119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正祥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程序,全面清核正祥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资金往来情况,管理人决定公开选任专业机构对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并对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经与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向符合担任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项审计、评估工作比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管理人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名 称 |
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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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8750053435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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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中段6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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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江宏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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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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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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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03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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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销售汽车;市场设施出租;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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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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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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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米红兵 |
500 |
货币 |
50% |
江宏延 |
500 |
货币 |
50% |
合 计 |
1000 |
货币 |
100% |
(二)企业经营情况
根据管理人前期调查,正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不动产租赁和经营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公司主要资产系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中段629号的不动产正祥汽车园,面积合计约2.2万平方米,由4个不动产权登记证组成,目前均设有抵押权,处于租赁和自用状态。
目前根据债务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债权债务清册,初步预测,正祥公司的债权人在100家左右,负债总额约1.4亿,具体债权数据以最终债权申报及审核确认的数据为准,前述数据仅供参考。
(三)企业破产原因
正祥公司因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了大量民间借贷,因高额利息导致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评审方式
(一)比选机构范围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选定的审计机构需具有司法审计资质,评估机构需入围《全国性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具有网络司法拍卖评估资质;
3.与正祥公司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0年6月24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0年6月24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0年6月24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0年6月24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审计、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审计、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机构的比选。管理人鼓励审计或评估机构采取联合申报的方式参加比选,联合申报的计分规则与单独申报的计分规则相同。
(二)比选流程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10:00前以书面形式自行密封后交由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不接受到付邮寄申报),由管理人择日进行现场比选评分程序后将比选的结果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审计的目:对正祥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账面情况进行核实;
2.审计期间:自企业成立之日(即2003年4月29日)起,至破产受理之日(即2020年6月24日)止。
3.审计工作内容:
(1)对正祥公司的资产负责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3)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4.审计工作重点:
(1)正祥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往来账目;
(2)配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核工作,根据管理人提供的《债权审查意见书》编制《账面应付款与债权单位申报数核对表》,独立、依法对申报的债权提出审核意见。
(3)对各项支出着重审计其真实性、合法性,尤其应注意有无作弊、虚列支出,甚至贪污私分的问题。
(4)核查企业租金收益问题。
5.其他说明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点问题,经评判需开展延伸审计的,可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1.评估的目:对正祥公司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估计,确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价值。
2.评估基准日:正祥公司破产受理之日(即2020年6月24日)。
3.评估工作内容:
对正祥公司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含该市场价值+清算价值)。
4.评估工作重点:对登记在正祥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中段629号面积合计约2.2万平方米的不动产正祥汽车园进行价值评估(包含该市场价值+清算价值)。
以上审计、评估报告的初稿需在2020年10月15日前提交给管理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比选的审计和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人民法院比选评定:
1.参加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审计、评估工作的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或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入围最高人民法院或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报价等)。
五、比选规则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标法确认正祥公司的破产审计、评估机构,评分内容包括执业业绩和报价,其中:
(一)执业业绩满分为10分,每承办过一件破产审计或评估业务加1分,最多计分10件,超出的业绩部分不再计分(计分依据以已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含初稿,以委托合同和报告的复印件作为依据,未提交的,不计分)。
(二)报价部分不设最高分,以所有参与比选的机构报价进行汇总,取平均报价为计分基础,基础分为30分,报价每增加人民币1万元,基础分减少1分,报价每减少1万元,基础分增加1万元。
管理人汇总各家机构的得分后,取分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的总分相同,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报名方式
(一)联合体竞争
为高效推进破产评估和审计工作,管理人接受以联合方式参与竞争,但以联合方式竞争的,需分别准备并提交竞选材料。
(二)材料递送方式
由参与比选的机构自行准备上述材料后,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后(标识“正祥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投标”字样)快递到下列地址:
收件单位: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收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动力国际B幢11-6;
收件人:易东柯;
联系电话:15320683311。
(三)特别说明
(1)管理人不接受到付邮件;
(2)投标标书接受最终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以邮寄邮戳为依据。
(3)投标事项的咨询,亦可请联系前述联系人。
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