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圳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2024)(圳星)破管公告第002号
贵州圳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各职工: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2日裁定受理(2024)黔0303破申15号申请人张兰方对被申请人贵州圳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圳星装饰”)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15日作出(2024)黔0303破16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为圳星装饰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贵州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指定后,管理人暂未全面接管到圳星公司的财务账册、劳动合同、职工清单等资料,无法完全确定圳星公司职工名单及其欠薪情况,故需要各职工主动联系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进行登记确认。
圳星公司的职工债权人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向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并带上证明职工债权的证据材料【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少校花园2号楼四单元/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食品城大道18号重庆创意公园13幢4单元5层;邮编:563000/401120;联系人:刘阳,联系电话:15695272613】。未在上述期限内联系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贵州双臻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