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味道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无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闽味道食品破管字第012号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6日裁定受理申请人浙江味斯美商贸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晋江味道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味道食品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分公司”担任味道食品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后,通过在全国企业重整信息网发布了《晋江味道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查询、询问债务人等多种方式,暂未发现味道食品公司存在职工债权。
截至本公示之日,管理人未查到味道食品公司存在欠付职工薪酬等职工债权,为维护味道食品公司可能存在的职工合法权益,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
特此公示。
晋江味道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