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非现场)的公告

2024.05.11  

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非现场)的公告

(2024)京汇黔破管公告第008号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9日作出(2023)黔27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陆英猛、吴中霞、沈雨红对被申请人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京汇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15日作出(2023)黔27破4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担任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5日作出(2023)黔27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京黔泊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现该裁定已经生效。

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5:00,据管理人统计,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的《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财产变价方案》、《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财产分配方案》均获未通过,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召开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非现场会议召开方案》,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非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为审议并表决《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财产分配方案》,本方案的表决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5:00,表决票管理人也一并发送。各位债权人若对相关方案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管理人魏律师,联系电话18502300727。

特此公告。

贵州京汇黔停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