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文件
关于公开选聘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2022〕明宇破管公告06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3日作出(2022)渝05破申1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李伦华对被申请人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宇生态林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13日作出(2022)渝05破203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拟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聘请辅助拍卖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管理人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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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拍卖资产情况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可在报名时间内联系管理人,获取明宇公司拟拍卖资产的详细情况。意向中介机构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拍卖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工作内容:
(一)制作标的照片、视频、文字说明
整理拍卖标的文字介绍资料,核对拍卖标的情况及现状资料、配套图片、视频等素材,协助撰写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文字材料;协助操作好拍卖平台,在上拍前做好复查;每次拍卖结束后,集中整理拍卖结果数据,并对各类档案保管和整理;成交后,协助管理人开具成交确认书等文书材料、完成标的交付。
(二)调查标的现状、了解标的背景
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拍卖标的现状,调查最新的欠费及使用状况;拍摄标的现状图片、视频资料;与评估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接洽,更全面的了解标的状况和状态。
(三)协助咨询、查看及宣传标的物
依法展示并推介拍卖标的,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并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拍卖标的物,增大拍卖标的的曝光度。
(四)带领客户现场查看标的
在拍卖前,组织意向客户现场查看标的,解答意向竞买人的相关问题。在拍卖报名时,协助意向竞买人解决报名中出现的问题、协助报名流程的进行、解答竞买人在拍卖操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五)拍卖售后服务
标的成交后,及时向买受人推送后续办理手续的注意事项,协助交付标的物,并指导和协助买受人完成尾款支付及与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对接交付的相关事宜。
四、选定方式及程序
按公告要求提交了报名资料并符合基本要求的辅拍机构中公开比选确定,具有破产程序财产网络拍卖辅助工作经验优先。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综合评判、择优选定,其中竞选单位的报价应参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标准》,以包干价格形式报价,即报价应包含所有人力、材料、差旅费等费用,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待标的物成交后同拍卖尾款一并收取。
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辅助拍卖机构基本要求
(一)在重庆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二)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具有破产拍卖辅助工作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
(五)拟参与竞标的辅拍机构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中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一)参加明宇公司辅助拍卖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二)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函;
(五)具有破产拍卖辅助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六)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以上资料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密封后提交。
七、报名方式
(一)材料递送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均可;
(二)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22号申基金融广场A座1508;
(三)联系人:宫律师(13097500512);
(四)报名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中午12时截止。
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