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债务人破产财产处置的公告

2022.03.01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债务人破产财产处置的公告

  (2022)贾嗣破管公告第001号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债权人及广大民众: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5日裁定受理(2021)渝05破190号申请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天立建材租赁站对被申请人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贾嗣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7月15日作出(2021)渝05破190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为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现有资料及债务人的说明,确定贾嗣公司办公楼所在建筑(即江津区贾嗣镇长新东路9、11、13、15、17、19号,贾嗣派出所旁)系贾嗣公司名下的破产财产,且目前没有任何租户或产权纠纷。故管理人将于本月底开展资产拍卖工作。如您对贾嗣公司办公楼的拍卖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3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及事实理由。如您为该不动产的租赁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关注阿里拍卖平台,及时参与竞拍。如您逾期未与管理人联系,主张自己的产权或承租人权益的。管理人拍卖所给您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此外,如您与贾嗣公司存在纠纷的,请您及时与管理人联系,进行债权申报工作。如您在贾嗣公司办公楼内存放有自己的私人物品,请您于2022年3月20日前自行清场,并将钥匙交还给管理人。逾期未清场的,管理人将进行清退。由此给您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您自行承担。管理人清场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清洁费、开锁费等)将向占用人主张并依法主张非法占用的占用费。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1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易东柯、姜佳利;15320683311、18996728060,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申基金融广场A座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