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管理人关于债务人破产财产处置的公告
(2022)明宇生态公告第008号
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各债权人及广大民众:
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3日作出(2022)渝05破申1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13日作出(2022)渝05破203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根据现有资料及债务人的说明,确定明宇公司厂房所在建筑(即重庆市潼南区太安镇罐坝村11社)系明宇公司名下的破产财产,且目前除代瑞虎外无任何租户,也无无人主张产权无产权纠纷。故管理人将于本月底开展资产拍卖工作。如您对明宇公司厂房的拍卖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及事实理由。如您为该不动产的租赁户,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关注阿里拍卖平台,及时参与竞拍。如您逾期未与管理人联系,主张自己的产权或承租人权益的。管理人拍卖所给您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此外,如您与明宇公司存在纠纷的,请您及时与管理人联系,进行债权申报工作。如您在明宇公司厂房内存放有自己的私人物品,请您于2022年10月30日前自行清场,并将钥匙交还给管理人。逾期未清场的,管理人将进行清退。由此给您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您自行承担。管理人清场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清洁费、开锁费等)将向占用人主张并依法主张非法占用的占用费。
特此公告。
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20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宫烁:13097500512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申基金融广场A座15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