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2022.06.17  

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债务人职工债权登记的公告

  (2022)明宇破管公告第002号

  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各职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3日裁定受理(2022)渝05破申188号申请人李伦华对被申请人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宇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13日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为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后,经与债务人相关人员联系,未接管到明宇公司的财务账册、劳动合同、职工清单等资料,无法确定明宇公司职工名单及其欠薪情况,故需要各职工主动联系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进行登记确认。

  明宇公司的职工债权人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向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并带上证明职工债权的证据材料【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申基金融广场A座1508;邮编:400010;联系人:宫铄,联系电话:13097500512;徐菡13618359805;易东柯15320683311】。未在上述期限内联系管理人登记职工债权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重庆市明宇生态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