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1)正祥破管公告第001号
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全体债权人:管理人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经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并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决定召开重庆正
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开时间:2021年3月19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驾管服务站3楼办公室;
3.会议议题:核查债权、审议并表决《关于减免2021年3月租金的报告》《关于投资运营喷涂中心的报告》《关于设立、选举债委会的报告》等相关事宜;
4.参会人员:管理人工作人员、依法申报并经管理人初步确认的债权人、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
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或代理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件,以便管理人核实身份;若债权人重新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供律所的指派函。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参会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有序进入会场。
重庆正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