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任破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12.11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任破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联合破管公告003号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下称“长江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于2020年6月10日以(2020)渝05破申1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五中院于2020年6月19日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程序,为联合公司的资产处置提供价值依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人决定公开选任专业机构对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经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向符合担任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破产清算案专项评估工作比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管理人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

  曾用名: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00815T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美专校街8-10号(未实际在此地经营)

  法定代表人:邓雄

  注册资本:511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非公司企业法人(国有经济)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摩托车,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不含粮食购销),仓库租赁

  成立时间:1986-09-03

  营业期限:长期

  登记机关: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1.00 - 100%
  511.00 - 100%

  (三)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负责人 成立时间 经营状态
1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商业分公司 龙钟明 1988-12-08 吊销未注销
2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沙坪坝营业部 龙钟明 - 吊销未注销
3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江南空调西南维修站 胡子良 1994-01-15 吊销未注销
4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缙云山园艺场经营部 郭祝柏 1982-01-23 吊销未注销
5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农垦宾馆 龙钟明 1988-11-11 注销
6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茶庄 焦淑芳 1992-10-09 注销
7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心心餐厅服务台 向天华 1986-05-21 注销
8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井口农场经营部 张荣文 1979-05-15 注销
9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分公司 胡子良 1993-09-08 注销
10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心心经营部 张明怀 1988-11-18 注销
11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昆明分公司 蒋治轩  1992-12-16 吊销注销

  (四)企业经营情况

  根据管理人前期调查,联合公司系多家国有企业吸收合并而成,且早已停止经营,管理人多次前往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登记在联合公司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因联合公司产权关系较为复杂,且存在大量历史遗留问题,经管理人梳理,基本可以确定为联合公司的资产(含登记在联合公司名下,有权利人主张权利,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资产),共计有9套商业门面,合计面积225.62㎡,住宅20套,合计面积783.6㎡,该部分房屋可能存在公房租赁、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立的情况,需评估机构着重注意。

  二、评审方式

  (一)比选机构范围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选定的审计机构需具有司法审计资质,评估机构需入围《全国性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具有网络司法拍卖评估资质;

  3.与联合公司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0年6月10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0年6月10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0年6月10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0年6月10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机构的比选。

  (二)比选流程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自行密封后交由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管理人,由管理人择日进行现场比选评分程序,在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后择优选择,并将比选的结果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及内容

  1.评估的目:对联合公司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估计,确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价值。

  2.评估基准日:联合公司破产受理之日(即2020年6月10日)。

  3.评估工作内容:

  对联合公司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含该市场价值+清算价值)。

  4.评估工作重点:对登记在联合公司名下的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且需考虑相关历史原因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以上评估报告的初稿需在2020年1月15日前提交给管理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比选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人民法院比选评定:

  1.参加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破产评估工作的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评估机构入围最高人民法院或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报价等)。

  五、比选规则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标法确认联合公司的破产评估机构,评分内容包括执业业绩、报价和其他综合得分,其中:

  (一)执业业绩满分为10分,每承办过一件破产审计或评估业务加1分,最多计分10件,超出的业绩部分不再计分(计分依据以已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含初稿,以委托合同和报告的复印件作为依据,未提交的,不计分)。

  (二)报价部分不设最高分,以所有参与比选的机构报价进行汇总,取平均报价为计分基础,基础分为30分,报价每增加人民币1万元,基础分减少1分,报价每减少1万元,基础分增加1万元。

  (三)其他分5分,管理人将综合机构规模、参选机构的资质和服务方案等事项进行评分。

  管理人汇总各家机构的得分后,取分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的总分相同,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报名方式(材料递送方式)

  由参与比选的机构自行准备上述材料后,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后(标识“联合公司破产清算评估投标”字样)到下列地址现场提交:

  收件单位: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管理人;

  收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动力国际B座11-6;

  收件人:易东柯;

  联系电话:15320683311。

  (三)特别说明

  (1)管理人不接受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视为废标;

  (2)投标标书接受最终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以邮寄邮戳为依据。

  (3)投标结束后,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投标事项的咨询,亦可请联系前述联系人。

  重庆市长江农工商联合公司管理人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