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复核情况的公示
(2021)祥建破管公示第002号
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祥建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8日以(2020)渝05破申3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2020)渝05破181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担任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2021)祥建破管公示第001号》公示有效期内,管理人共收到7名职工提出的书面异议。经管理人调查,除三笔职工债权异议尚需等待债务人补充材料外,一笔职工债权异议不予确认,现将管理人对其余三笔职工债权异议的复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复核情况公示表》)。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如对本次的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视为对本次公示表所载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14日
附:1.《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复核情况公示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徐老师,13618359805;易老师,15320683311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申基金融广场A座1508。
附件1:
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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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工债权金额 |
调整原因 |
1 |
彭代均 |
564,179.46 |
补充银行流水,证明其为祥建公司 垫付费用。 |
3 |
熊雪梅 |
37,291.78 |
补充社保完税证明,证明其垫付 社保费用。 |
12 |
王友德 |
215,545.00 |
补充工作材料及欠付工资材料,证明其欠薪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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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17,0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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